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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院徽标识征集启事

作者:土建学院    发布:2023-09-07    点击量:

为进一步凝练学院发展理念,加强文化建设,彰显办学特点,外塑良好形象,凝聚发展合力,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院徽标识。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始建于1985年,近40年的发展建设中,学院始终坚持“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创建一流的学科专业、形成一流的团队精神、营造一流的学术氛围、确保一流的育人质量”,以“办大院、建强院”为发展目标,凝心聚力,砥砺奋进。

一、征集对象

湖北工业大学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

三、学院名称:

中文名称: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英文名称: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Architecture and Environment,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四、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设计作品要求思想积极、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整体美感,围绕“智能、绿色、生态”等关键要素,彰显学院办学特色和发展特点。

2.简明清晰,便于推广。有较强的文化性和艺术性,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可广泛应用于学院网站、宣传平台、纪念品、出版物、宣传片等。

3.设计原创,符合规范。设计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运用任何有违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符号元素。设计作品的版权和内容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适合公开宣传展示。

五、提交方式

1.应征者需提交《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院徽标识征集报名表》(见附件)和设计作品的电子文件。

2.设计作品电子文件要求:设计源文件应为PSD格式、CDR格式或AI格式,同时提供JPG格式文件,单个文件不小于5M。

3.报名表和设计作品于2023年10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6327788@qq.com,文件名以“院徽LOGO+作者姓名+单位”命名。

4.设计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奖励办法

1.学院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3名。

2.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为一等奖人民币2000元/项、二等奖人民币1000元/项、三等奖人民币500元/项。

3.获奖者应根据学院要求对最终入选作品进行适当修改,最终形成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院徽标识。

本次征集活动由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507。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