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 胡锦涛文选>的通知》(鄂发[2016]31号)精神,现就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胡锦涛文选》作出如下安排:

一、 坚持学以致用、推进工作。校、院两级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文选》精神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主动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文选》精神与抓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与推进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争创“一流”相结合,以实际行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 认真组织学习。校、院两级中心组要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专题,及时开展《胡锦涛文选》专题学习。通过主题报告、理论研讨、专题培训等形式,在深刻领会《胡锦涛文选》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三、 配好学习资料。党委宣传部将向校党委中心组成员配备《胡锦涛文选》,人手一套;各二级中心组要为中心组成员和各党支部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保证学习活动的正常开展。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报告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