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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1-04-14    点击量: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通〔2021〕30号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省科技厅现已启动2021年省基金计划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二)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二)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三)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四)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五)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六)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省基金优先支持依托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项目(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中相关填写内容为依据)。

(七)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按规定条件组织申报并做好项目的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二)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院内预评审,  并排序进行推荐。

(三)院内完成预评审后将申报材料提交科发院,科发院组织开展项目复评。

(四)通过复评的项目申请人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和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完成预评审后,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注意排序)报送至科发院自然科学处(行政楼A216),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书中“依托单位审查意见”页填写完整。请各单位对申报书中的各栏目中的有关内容予以确认,并对该项目的意义、是否属于该行业的重点技术发展方向等问题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请勿简单填写“同意”;

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4)需附在申报书首页,与申报书一起装订(无需胶装),由各单位审查后填写,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5: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咸宁 孙 芸    电话:027-59750136

邮箱:95360841@qq.com


    附件:

    1.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模板(1-4)

    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及详情见:



 

  • 附件【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 附件【附件2-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 附件【附件3-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杰出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 附件【附件3-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 附件【附件3-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 附件【附件3-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一般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 附件【附件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doc】

  • 附件【附件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