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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1-05-24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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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20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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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发调字〔2021〕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力量。

二、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4.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推荐对象要求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三、推荐方式

此次申报不限定名额,各单位经由学院教授委员会遴选推荐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以适当形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材料报送

上报人员需填写《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上报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学院公章)。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各单位于2021年5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科发院,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在琼  59750149,邮箱:443767907@qq.com

 详情见: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