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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作者:土建教学办    发布:2019-06-27    点击量:

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18-2019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湖工大教〔201746)和实际工作安排,现制订我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长:唐良辉、肖衡林

副组长:黄艳雁、李俊、吴巍、马强

成员:周金枝、苏骏、胡其志、李进涛、储劲松、黄磊、孙皓、曾毓隽、刘小亮、龚爱娥、傅敏、易朋、王蔚、王中杰(17环境)

2、职责

学院学工办、教学办在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次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学工办负责本次转专业的宣传工作,学院教学办负责本次转专业的材料组织、审核、公示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接收转专业人数设置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本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设置如下表:

 

 

 

 

三、转专业类型及条件,请参考《湖北工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意见办法。

四、时间安排

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先交由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于7月112时前上交至学院419教学办,由学院工作小组依据学校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学生于7117时前将申请表领回,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

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后,于7317时前将申请表交至我院419教学办。

五、考核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以及学院工作安排,转专业面试考核定于2019年7月5日进行,时间:上午9:00-12:00 地点:土建院409。请拟转入学生携带加盖所在学院教学办公章的成绩单前来面试。

 

六、7月8日至7月12日学院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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