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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2019-12-16    点击量:

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19-2020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湖工大教〔201746)和实际工作安排,现制订我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长:唐良辉、肖衡林

副组长:黄艳雁、李俊、吴巍、马强

成员:周金枝、苏骏、李丽华李进涛、储劲松、刘瑛孙皓、曾毓隽、刘小亮、傅敏、易朋、王蔚、王中杰(17环境)

2、职责

学院学工办、教学办在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次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学工办负责本次转专业的宣传工作,学院教学办负责本次转专业的材料组织、审核、公示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接收转专业人数设置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本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设置如下表:

 

 

 

 

专业类别

年级

计划人数

共计

备注

土木类

19级

13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28人

如本学期转入人数不足计划人数,则多余计划名额转入下学期。

15人(春季学期)

18级

3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5人

2人(春季学期)

环境类

19级

7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14人

7人(春季学期)

18级

2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3人

1人(春季学期)

风景园林

19级

3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3人

0人(春季学期)

18级

1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2人

1人(春季学期)

建筑学

19级

8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8人

0人(春季学期)

18级

2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4人

2人(春季学期)

城市规划

19级

2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3人

1人(春季学期)

18级

1人(秋季学期)

(一般类型)2人

1人(春季学期)

特殊类型

19级

1人(秋季学期)

2人

1人(春季学期)

18级

1人(秋季学期)

2人

1人(春季学期)

 

三、转专业类型及条件,请参考《湖北工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意见办法。

四、时间安排

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先交由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于 12 月 1912时前上交至学院419教学办,由学院工作小组依据学校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学生于12月1917时前将申请表领回,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

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后,于 12 2017时前将申请表交至我院419教学办。

五、考核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以及学院工作安排,转专业面试考核定于2019年 12 月 26 日进行,时间:上午9:00-12:00 地点:土建院409。请拟转入学生携带加盖所在学院教学办公章的成绩单前来面试。

  1.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4日学院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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