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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0级普招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2021-05-12    点击量: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0级普招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教务处关于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订我院2020级普招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长:唐良辉肖衡林

成员:黄艳雁、李俊、周金枝、苏骏、李丽华李进涛

储劲松、刘瑛关瑞李阳陈曼、易朋、王蔚

2、职责

学院学工办、教学办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学工办负责本次专业分流的宣传、组织学生填报、统计志愿等工作, 学院教学办负责本次专业分流的材料组织、志愿公示上报等具体工作。各系协助完成专业介绍、宣传等工作。

二、专业班级设置

根据2020级普招本科生情况、学院教学实验设备与教师队伍等现实条件,分流后各专业班级设置如下表: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计划人数

备注

土木类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75

在建筑工程课程基础上另选修10个学分材料相关课程。

1、2、3班

路桥工程1、2、3班

    75

地下工程

    25

工程管理

1、2班

    55

土木工程

国际班

25

1、第一学期数学、英语成绩在年级排名前40%,平均学分绩点超过3.0

(路桥方向)

2、通过专业面试

3、按总成绩=(数学+英语)*50%+面试成绩*50%确定人选

班级人数为25

国际班

25

1、第一学期数学、英语成绩在年级排名前40%,平均学分绩点超过3.0

建工方向)

2、通过专业面试

3、按总成绩=(数学+英语)*50%+面试成绩*50%确定人选

4、对学科竞赛或科研活动有兴趣

班级人数为25

环境类

 

环境类

环境工程 1、2班

60

原则上每班人数为20~30

环境生态工程

25

水务工程

25

 

三、 专业认定办法

专业认定基本原则:按学生分流志愿实施专业分流。

1、实施专业分流时先考虑志愿一、然后是志愿二、志愿三。

如第一志愿未达到开班人数,则考虑第二志愿;第二志愿未达到开班人数,则考虑第三志愿。

  1. 达到开班人数的班级,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班级和班级人数进行合理调配。

  2. 往年留级到2020级的学生参与本次专业分流。2020级休学及保留学籍学生参加下一年专业分流。进入国际班学生一年后有挂科、CET4成绩未达到425分、学分绩点未达到2.5满足三者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必须退出国际班。

    4、根据填报志愿情况,遇特殊情况,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专业面试。

    四、专业分流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 5 14

    1)召开学生专业分流宣讲大会,介绍《湖北工业大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0级普招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等;土木大类学生宣传动员大会时间 5  14, 环境大类学生宣传动员大会时间  5 14日。

    2请有关教师集中向学生进行专业介绍;

    在学院网站公布专业分流相关文件,对各专业方向进行宣传。同时设立咨询电话,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向学生解答有关政策文件、专业方向选择等问题

    2、学生填报志愿: 5 15 ~ 5 20
    学生网上填报分流志愿(同时填报专业方向),导出数据由同学签名确认后于 5 20 日下午5点前交院学工办陈曼老师。

    3、申请创新班学生面试(5月24 日

    4、学院根据专业分流细则进行专业认定并6 初公示专业分流名单

    公示时间3天,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接受学生申诉。学院教学办工作人员能根据相关文件解释的及时回复,难以处理、答复的部分申诉提交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讨论、处理后再对这部分申诉通过电子邮件集中进行反馈。

    5、学院于6将专业分流名单报教务处复核,经主管校领导签批后生效后确定最终专业分流名单。

     

    土木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  5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