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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0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2021-06-21    点击量:

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0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湖工大教〔201746)和实际工作安排,现制订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长:唐良辉、肖衡林

副组长:黄艳雁、李俊、吴巍、马强

成员:周金枝、苏骏、李丽华李进涛、储劲松、刘瑛孙皓、曾毓隽、方镇刘思逸、关瑞李阳、陈曼易朋、王蔚、张雨鑫(19建筑学)

2、职责

学院学工办、教学办在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次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学工办学院教学办负责本次转专业的材料组织、审核、公示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接收转专业人数设置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以及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转入学生数,本次接收人数设置如下表:

 

专业类别

年级

计划人数

土木类

20级

22

19级

15人

环境类

20级

14人

19级

5人

风景园林

20级

2

19级

2人

建筑学

20级

2

19级

0

城乡规划

20级

2

19级

1人

特殊类型

20级

1人

19级

1人

 

三、转专业类型及条件,请参考《湖北工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意见办法。

四、时间安排

1、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填写附件3申请表),先交由专业负责人或班导师审核签字再经学院院长签字后,于6月23日上午10时前上交至学院419教学办盖章,审核通过后,自行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

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后,于623下午14:30前将申请表交至我院419教学办。

五、考核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以及学院工作安排,转专业面试考核定于6月25日上午9:00-12:00 地点:土建院409。请拟转入学生携带加盖所在学院教学办公章的成绩单前来面试。

六、结果公布。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于6月29日至7月3日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于7月6日将公示无异议后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籍办将名单汇总后报校领导批准并签发转专业教字文,之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正式结果。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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