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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2021-03-22    点击量:

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院拟于328-29日进行研究生复试。为做好本次复试工作,特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

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4.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

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5-7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同时至少配备1名小组秘书,同时对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

 

5.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平安、顺利完成。复试工作人员做到监测体温、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要保持符合要求的距离;复试工作室通风良好,提前做好消杀工作。校外考生进校要提前进行体温监测,名单提前报备,届时校门口刷码通行。

 

二、   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814

土木工程

37

37

56

56

263

0772

力学

37

37

56

56

280

0817

管理科学与工程

37

37

56

56

263

0813

建筑学

37

37

56

56

263

0805J1

防水材料与工程

37

37

56

56

263

0859

土木水利

37

37

56

56

263

0861

交通运输

37

37

56

56

263

0817Z1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37

37

56

56

263

0857

资源与环境

37

37

56

56

263

 

三、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拟招收指标

01

0814

土木工程

全日制

45

02

0772

力学

全日制

5

03

0813

建筑学

全日制

16

04

0805J1

防水材料与工程

全日制

5

05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3

06

0817Z1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全日制

10

07

085700

资源与环境

全日制

34

08

085900

土木水利

全日制

131

09

086100

交通运输

全日制

6

10

085900

土木水利

非全日制

10

11

085700

资源与环境

非全日制

5

12

086100

交通运输

非全日制

5

注:以上拟招收指标不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时到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自行向校外调剂。

四、复试原则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报到时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符合“2021村官“202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202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2021汉语教师志愿者“2021三支一扶、“2021特岗教师”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原则上一名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五、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条件。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我院接收调剂专业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全日制

学术型

077200

力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805J1

防水材料与工程

全日制

学术型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81400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市政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土木工程材料

全日制

学术型

0817Z1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全日制

专业型

085700

资源与环境

全日制

专业型

086100

交通运输

非全日制

专业型

085700

资源与环境

非全日制

专业型

085900

土木水利

非全日制

专业型

086100

交通运输

 

按照调剂基本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可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指标以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组成。复试笔试科目见《湖北工业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备注内容(考生可登陆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建筑学考生需自备画板和作图用笔等基本工具。

2.面试,满分15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主要考察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及英语听说读能力。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给出评语和分数。研究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留存3年。

七、复试程序

()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由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7)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面试用)材料

9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在面试时,必须向答辩小组提交个人专业作品册一本。

10)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后)

 

(二)复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安排

1328日、29日上午8:009:30资格审查。

22021328日上午930开始面试(土木水利0859(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

32021329日上午930开始面试(土木工程0814、建筑学0813、力学0772、防水材料与工程0805J1、资源循环利用工程0817Z1、资源与环境0857、交通运输0861)

具体分组复试当天张贴学院一楼大厅。

笔试时间安排

2021328日下午130016:00  加试  土建学院新楼409

2021328日晚上18:30-2030,除建筑学以外专业,具体地点安排到时见土建楼公告。

2021328日下午200-500,快题(3小时快题)。

八、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70%(复试总分÷复试总分满分)×100×30%

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录取原则

1.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总成绩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录满为止,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

3.学校今年不破格复试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面试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换算低于60分);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十、体检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

    十一、复试缴费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

2.缴纳方式:考生在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缴费。

十二、监督和复议

1.监督与巡查。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学院复试的监督工作;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学院将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2.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信息公布与复议。在复试录取阶段,复试工作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院申诉电话:027-59750504027-59750500、邮箱:wtmwsl@163.com。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校申诉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59750034(校纪委电话)。

十三、其他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27-59750504

联系人:高老师   吴老师

QQ群:132846491


附:《健康情况声明书》可在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