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各专业推免生计划分配和推免生资格审定等工作。
组长:黄建雄、肖衡林
成员:周利涛、黄艳雁、吴巍、马强、庄心善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
组 长:庄心善
副组长:周利涛、黄艳雁
成 员:教授委员会成员
三、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水平。
4.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5.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10分制达到48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710分制达到425分)。
6.未申请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计划。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见《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预通知》。
五、名额分配
鉴于目前还没有分配推免名额,根据学校预通知安排,学院按照2023届推免名额的2倍人数进行排序公示,2023届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16人,参与2024届推荐排序公示的预分配名额为32人。各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名额分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荐名单(以上计算均保留三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奖励分成绩高的优先选拔。
1.学业成绩为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学院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16分封顶。
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2023年9月4日为止所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奖励分成绩根据学校相关办法,计算具体奖励分标准见表1。
说明:
1.相关论文、专著为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与学业相关成果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相关论文、专著;
2.如果存在多人参与项目或多人共同拥有成果,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依次获得总分值的1/2、1/3、1/4、1/5、1/6,其中学科竞赛以团队形式获奖的,团队负责人所得分数占奖项分值的1/2,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1/2。如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学科竞赛以团队参赛获奖的,总分值按奖项分值150%计算;
3.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4.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6.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湖北工业大学;
7.同一奖项或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赛事类别按照参赛当年教务处公布的学科竞赛指南进行认定,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具体细则可由各学院制定,但各类相应等级加分不得超过以上相应分值;
8.学术刊物等级以科研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9.2022年、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简表中A1对应A+类赛事加分,A2、A3对应A类赛事加分,A4对应B+类赛事加分,B对应B类赛事加分,C对应C类赛事加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分者;
4.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分者;
5.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6.申请出国者;
7.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八、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免推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九、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可书面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起申诉。根据学生申诉涉及的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认定,并由办公室进行反馈。如仍有质疑,将由办公室再次核查,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仲裁。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