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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作者:高东宁    发布:2023-09-26    点击量:

为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确保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公正、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院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学术学位专业:力学、建筑学、土木工程、防水材料与工程、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专业学位领域: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交通运输、风景园林。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4.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网上报名通过后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 第1-6学期(建筑学专业1-8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2024推免生+姓名”,发送至wtmwsl@163.com

四、申请程序

参照《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申请程序要求。

五、接收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考生在9月29日-10月18日期间,可填报推免志愿。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填报我院的相关学科(专业)并网上缴费。报名材料按上述第三条要求发送至wtmwsl@163.com。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后,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二)参加我院夏令营,获得我院“优秀营员”资格且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开放后,需登录系统填报我校推免接收志愿,优先录取。

(三)复试。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方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复试(校内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我院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总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0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0分)。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主要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

3.复试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0%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换算成百分制)。

4.复试安排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学院将及时组织复试,届时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

(四)待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s://yjs.hbut.edu.cn/zsgz/sszs/tzgg.htm 。

六、奖励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报考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并录取的考生,除以上奖励政策外,还可享受校企联合卓越人才奖学金等专项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的科研津贴等政策,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详见相应管理办法。

七、其他说明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毕业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4.体检工作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5.拟录取名单和有关通知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请及时关注。

6.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咨询及申诉渠道: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59256190;邮箱:wtmwsl@163.com

校纪委电话:027-59750036。邮箱:dc@hbut.edu.cn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土建楼A417室)

联系人:高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59256190 027-597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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