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各专业推免生计划分配和推免生资格审定等工作。
组长:黄建雄、肖衡林
成员:黄艳雁、周利涛、李祝、李丽华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
组 长:庄心善
副组长:肖衡林、黄艳雁、周利涛
成 员:李祝、李丽华、李进涛、李扬、赵春菊
秘 书:王蔚、周志文
一、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只计初始成绩),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10 分制达到 480 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 710 分制达到 425 分);小语种的要求参照非英语专业学生的成绩标准执行;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考试四级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100 分制达到 68 分)或通过专业英语考试八级(证书或 100 分制达到 60 分)。艺术类专业此要求可适当放宽。
(六)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单独制定推荐考核方案,明确遴选条件及专业素质测评细则,并在学校启动推免工作时对外公布。
二、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见《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三、名额分配
2025届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25人,各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
四、 推免生工作程序
(一)学校制定工作计划、分配下达推免生名额并予以公布。
(二)相关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分配名额,制定本学院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向校团委提交申请。
(四)学院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
学院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须对审核结果负责,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五)相关单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 倍左右确定初选名单(包括拟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校团委组织包括校内外相关专家对申报学生进行面试,拟定推荐学生名单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 室审核。
(六)相关单位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以当年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
(七)相关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送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八)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单位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相关单位名额及推荐顺序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工作情况要以适当的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最终审定名单依规在全校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取消资格人员由该学院在初选名单中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请参照《湖工大教〔2023〕104号 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 分者;
(四)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 分;
(五)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六)申请出国者;
(七)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七、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免推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八、学生不得同时申报推免生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
九、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可书面向学校纪委提起申诉。根据学生申诉涉及的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认定,并由办公室进行反馈。如仍有质疑,将由办公室再次核查,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仲裁。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