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学动态 - 正文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18级普招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2019-05-06    点击量: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教务处关于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订我院2018级普招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大土木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长:唐良辉肖衡林

成员:黄艳雁、田遐、周金枝、苏骏、胡其志、刘文生、

储劲松、黄磊、龚爱娥傅敏、易朋、王蔚

2、职责

学院学工办、教学办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学工办负责本次专业分流的宣传、组织学生填报、统计志愿等工作, 学院教学办负责本次专业分流的材料组织、志愿公示上报等具体工作。各系协助完成专业介绍、宣传等工作。

二、专业班级设置

根据2018级普招本科生情况、学院教学实验设备与教师队伍等现实条件,分流后各专业班级设置如下表: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备注

土木类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原则上每班人数为20~30人,每班最少人数为20

路桥工程

地下工程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防水材料

交通工程

土木工程

创新班

路桥方向

 

1第一学期数学、英语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名,平均学分绩点超过3.0

2、通过专业面试

3按总成绩=(数学+英语)*50%+面试成绩*50%确定人选

班级人数为20

创新班

建工方向

1第一学期数学、英语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名,平均学分绩点超过3.0

2、通过专业面试

3按总成绩=(数学+英语)*50%+面试成绩*50%确定人选

4、对学科竞赛或科研活动有兴趣

班级人数为20

环境类

环境工程

原则上每班人数为20~30

环境生态工程

水务工程

 

三、 专业认定办法

专业认定基本原则:按学生分流志愿实施专业分流。

1、实施专业分流时先考虑志愿一、然后是志愿二、志愿三。

如第一志愿未达到开班人数,则考虑第二志愿;第二志愿未达到开班人数,则考虑第三志愿。

  1. 达到开班人数的班级,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班级和班级人数进行合理调配。

  2. 往年留级到2018级的学生参与本次专业分流。2018级休学及保留学籍学生参加下一年专业分流。2018级中德班、中法班不参加此次专业分流。进入创新班学生一年后有挂科、CET4成绩未达到425分、学分绩点未达到2.5满足三者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必须退出创新班。

    4、根据填报志愿情况,遇特殊情况,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专业面试。

    四、专业分流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425~5月5

    1)召开相关学生大会,介绍《湖北工业大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18级普招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等;土木大类学生宣传动员大会时间55, 环境大类学生宣传动员大会时间55日。

    2请有关教师集中向学生进行专业介绍;

    在学院网站公布专业分流相关文件,对各专业方向进行宣传。同时设立咨询电话,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向学生解答有关政策文件、专业方向选择等问题

    2、学生填报志愿:5月5 ~ 5月7日
    学生网上填报分流志愿(同时填报专业方向),导出数据由班长领回由班级同学签名确认后于5月8日下午5点前交院学工办傅敏老师。

    3、申请创新班学生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院根据专业分流细则进行专业认定并515日公示专业分流名单

    公示时间3天,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接受学生申诉。学院教学办工作人员能根据相关文件解释的及时回复,难以处理、答复的部分申诉提交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讨论、处理后于517日再对这部分申诉通过电子邮件集中进行反馈。

    5、学院于528日前将专业分流名单报教务处复核,经主管校领导签批后生效后确定最终专业分流名单。

     

                                                                                                土木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