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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作者:    发布:2020-09-20    点击量: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2020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相关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将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各专业推免生计划分配和推免生资格审定等工作。

组 长:唐良辉、肖衡林

成 员:李俊、黄艳雁、吴巍、马强、庄心善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

组  长周金枝

组长李俊、黄艳雁

成  员:肖衡林、吴巍、马强、李丽华、刘文生、李扬、

刘瑛、鲁菁

 

二、推免工作程序和纪律

1.推免生推荐程序按《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并规范工作程序。

2.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认真、仔细地做好推免生资格审核及复查工作。

3.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三、相关宣传与动员工作

1.推免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

2.及时将学校推免生工作的政策和具体要求向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解读到位。

推免工作时间要求

1.9月20日-9月22日,各学院及团委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公布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各学院及团委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的组成及具体遴选办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各学院及团委接受学生的申请表、审查学生资格、计算学业成绩、认定奖励加分等。团委和体育学院组织专业测评、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4日。

学院收取申请表时间截止至9月  

2.9月23日- 9月25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专业测评、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评成绩分别由团委和体育学院确定并公示3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相关单位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3.9月26日,各学院及团委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并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排序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9月28日-10月7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办公室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10月8日,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报推免生拟录取信息。

五、其它事宜

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在推免工作阶段指定专人负责推免工作及招生系统操作。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0年9月20日

 

 

 

 

 

 

 

 

 

 

 

 

湖北工业大学推荐

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我校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报考该单位后直接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  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量,择优选拔,宁缺勿滥。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平时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监察处、团委、体育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相关单位推免生计划分配和推免生资格审定等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校团委具体负责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遴选工作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审核本单位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等遴选的具体工作。相关单位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的人员组成名单及具体遴选办法,应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推免生名额分配,一般根据每年教育部下达给学校总的推免生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单位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人数学位点状况以及学院上一年考取研究生的比率等因素确定相关单位推免生名额。体育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下达推免生名额。各学院在分配名额时,应适当考虑各专业均衡性。

第六条  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水平。

(四)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10分制达到48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710分制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考试四级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100分制达到68分)或通过专业英语考试八级(证书或100分制达到60分)。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特长生此要求可适当放宽。

(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体育特长生推免划分别由校团委、体育学院单独制定推荐考核方案,明确遴选条件及专业素质测评细则,并在学校启动推免工作时对外公布。

第七条  推免生工作程序:

(一)学校制定工作计划、分配下达推免生名额并予以公布。

(二)相关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分配名额,制定本学院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校团委提交申请,体育特长生向体育学院提交申请。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五)相关单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不足1人的按1人计。校团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申报学生进行试,体育学院组织包括高水平运动项目教练在内的推荐专家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考核评议,根据考核结果择优遴选,拟定推荐学生名单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室、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核。

()相关单位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3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

()相关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送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单位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相关单位名额及推荐顺序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工作情况要以适当的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最终审定名单在全校公示7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取消资格人员由该学院在初选名单中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第八条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1.学业成绩为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

第九条  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报名之日止所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由各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具体奖励分标准见下表:

1 学校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

单位

分值

荣誉

称号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

分/项

6

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分/项

4

论文

ESI高被引或热点论文

分/篇

20

SCI、 SSCI、《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

分/篇

10

人大复印资料公开发表、期刊EI论文

分/篇

8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分/篇

4

专著

独撰者及合著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分/

8

专利

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本学科领域国家发明专利,湖北工业大学作为专利权人

分/项

8

竞赛

获奖

A+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15/10/8/6

A+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6/4/2/1

A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8/6/4/2

A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2/1/0.5

B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4/2/1/0.5

B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0.5/0.3/0.1

C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2/1/0.5/0.1

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6/5/4/3

其他

实习

到国家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或海外支教

分/年

8

 

说明:1.如果存在多人参与项目或多人共同拥有成果,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依次获得总分值的1/2、1/3、1/4、1/5、1/6,其中学科竞赛以团队形式获奖的,团队负责人所得分数占奖项分值的1/2,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1/2。如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

2.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3.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5.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湖北工业大学;

6.同一奖项或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赛事类别按照参赛当年教务处公布的学科竞赛指南进行认定,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具体细则可由各学院制定,但各类相应等级加分不得超过以上相应分值

7.学术刊物等级以科研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各学院可以在以上奖励分范围之外,根据各学科特色提出不多于2项的奖励项目,每项奖励分不高于8分,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分者;

(四)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分者;

(五)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六)申请出国者;

)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免推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第十二条 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可书面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起申诉。根据学生申诉涉及的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认定,并由办公室进行反馈。如仍有质疑,将由办公室再次核查,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仲裁。

第十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湖工大教[2017]45)同时废止。本实施办法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

附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专业

联系电话

学习

情况

专业排名

所在年级

专业人数

专业排名占本专业人数的百分比

CET4成绩

英语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

CET6成绩

英语专业学生

专业八级成绩

学业成绩

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题目、刊物(或发明专利)及时间:

奖励分成绩:

综合成绩:

学院

推免生遴选

工作

小组

意见

 

 

 

(公章)

推免生遴选

领导

工作

小组

意见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