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湖工大教〔2021〕27号)和实际工作安排,现制订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安排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转专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长:黄建雄、肖衡林
副组长:周利涛、黄艳雁、李祝、李丽华
成员:陶高梁、李扬、于宪煜、王迎斌、谭燕、刘瑛、王琴、邹涵、赵春菊、陈曼、熊嘉宝、董家慧子、易朋、王蔚、王冬雨(23建筑学)
2、职责
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在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次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教学办、学工办负责本次转专业的材料组织、审核、公示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接收转专业人数设置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本次接收人数设置如下表:
24级 (含秋季、春季学期) |
专业 |
可转入人数 |
院内可调配 |
24土木类 |
18 |
24环境工程 |
6 |
24水务工程 |
6 |
24工程管理 |
6 |
24建筑学 |
5 |
24城规 |
3 |
24风景园林 |
2 |
24智能建造 |
5 |
特殊类型 |
0 |
23级 (含秋季、春季学期) |
专业 |
可转入人数 |
|
23建工 |
3 |
院内可调配 |
23路桥 |
2 |
23工管 |
3 |
23地建 |
1 |
23环境 |
2 |
23水务 |
2 |
23建筑学 |
2 |
23园林 |
1 |
23城规 |
1 |
23国际土木 |
3 |
23智能建造 |
2 |
特殊类型 |
0 |
三、转专业类型及条件,请参考《湖北工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意见办法。
四、转专业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学生申请时间为12月4日上午9点至12月6日下午5点,申请地址:https://jwxt.hbut.edu.cn/。
2.学院审核。转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院长于12月7号12点前完成学生申请信息的审核。转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院长于12月7号17点前完成学生申请信息的审核。由转入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考核:转入学院在完成资格审查后通知并组织学生进行考核(面试)。
4.结果公布。各学院将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于12月12-17日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各学院于12月20日将公示无异议后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决议及新编班级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籍办将名单汇总后报校领导批准并签发转专业文件,之后公布转专业正式结果。
5.学籍变更。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学生在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参照《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