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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2016-06-22    点击量: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工作安排


根据研究生处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要求,我院3月23-24日进行研究生复试。为做好该项复试工作,我院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经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由研究生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4.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准时到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自行向校外调剂。

5..调剂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及复试时间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肖本林

成   员: 杨  光  贺行洋  肖衡林 田  遐  庄心善   苏 骏 周金枝

            胡其志  刘文生  黄艳雁  储劲松  刘斯荣

工作人员:高东宁   吴  涛   张玲   王玉

三、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见湖北工业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备注内容(考生可登陆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体检四部分组成。

1.笔试,满分100分,在各学院进行,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艺术考生需自备画板和作图用笔等基本工具(A1绘图纸)。

2.面试,满分100分,在学院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带四六级证书,设计学、建筑学带作品集)。

3.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方式进行,统一在文科楼A座进行,考生需自备调频(FM 84.75 Hz)收音机一台。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校医院安排。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70%、复试总分占3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外语听力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后总成绩。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30%

五、复试安排:

2016年3月23日下午2:00-4:00,除设计学以外的专业在2-504,2-604.

2016年3月23日下午2:00-5:00,建筑景观设计(3小时快题),

土建学院楼503(带做快题的工具,A1绘图纸)。

2016年3月23日4:30-7:30  加试  土建学院503

面试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8:30开始。

六、未尽事宜见研究生院复试办法。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6.3.15